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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革开放40年 林业和草原建设回顾与展望

2018-12-07来源:林业每日头条

改革开放40年 林业和草原建设回顾与展望

张建龙

  改革开放40年来,我国林业和草原事业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发展历程,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了不懈探索,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林业和草原发展道路,为国家走上生产发展、生活富裕、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  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,林业草原事业取得伟大成就
  改革开放以来,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林业草原工作,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快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。40年来,各级林业草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林业草原建设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,推动林业草原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。
  林业草原改革力度前所未有。围绕林业草原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领域着力推进改革,全面创新林业草原体制机制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,成为继土地家庭承包后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,实现了“山定权、树定根、人定心”。国有林区改革已完成全面停伐任务,正在加快政企事和森林资源管办“四分开”,推动林区转型发展。目前,已有95%以上的林场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,今年将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。三江源、东北虎豹、大熊猫、祁连山等10个国家公园试点稳步推进,正在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,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。草原承包经营制度逐步完善,全国已落实承包草原面积43.04亿亩,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88.21%。建立健全了生态资源产权、生态补偿、财税金融扶持等一系列政策,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强林惠林政策体系。
  森林和草原资源快速增加。深入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、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工程,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,扎实推进部门绿化和社会造林,全国人工林面积由改革开放初期的3.3亿亩扩大到现在的11.8亿亩,稳居世界首位。三北工程实施40年来,累计造林保存面积3010万公顷,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1977年的5.05%增加到13.57%。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20年,2016年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业性采伐,19.44亿亩天然林得到有效保护。退耕还林工程自1999年启动以来,累计造林4.47亿亩,工程区森林覆盖率平均提高3.6个百分点。不断加强草原生态保护,全国天然草原面积近60亿亩,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55.3%。在全球森林资源持续减少的背景下,我国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持续“双增长”,成为近20年来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多的国家。
  国土生态状况明显改善。先后实施京津风沙源和石漠化治理、湿地恢复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,治理区植被盖度稳步提高,荒漠化、石漠化得到有效遏制。2004年以来,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连续三个监测期“双缩减”,土地沙化面积由上世纪90年代末年均扩展3436平方公里转变为目前年均缩减1980平方公里,实现由“沙进人退”到“绿进沙退”的历史性转变。全国湿地总面积8.04亿亩,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到49.03%。建立自然保护区、森林公园、湿地公园、风景名胜区、地质公园、海洋特别区(海洋公园)等各类自然保护地1.1万多处,占全国陆地面积的18%,有效保护了全国90%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、85%的野生动物种群、65%的高等植物群落、50.3%的天然湿地。实施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工程,近200种极度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得到抢救性保护,近百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、全国60%的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主要分布区得到有效保护,珍稀濒危物种野外种群数量稳中有升。草原生态总体恶化的趋势得到控制,重点天然草原平均牲畜超载率下降到11.3%。
  生态惠民利民成效显著。大力推进“身边增绿”,开展国家森林城市、绿化模范城市、生态文化乡村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,共授予国家森林城市165个、全国绿化模范城市113个。加强森林小镇(村庄)、森林(湿地、沙漠、地质、海洋)公园建设,为城乡居民提供了良好生活环境。加快发展林业产业,2017年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达7.1万亿元,40年来提升近400倍。我国成为林产品生产、贸易和消费大国,带动了社会就业和农民致富,山区农民纯收入的20%来自林业,重点地区超过50%。开展生态补偿等扶贫,聘请生态护林员约50万人,带动100多万贫困人口精准脱贫。加强乡村绿化美化,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。实施棚户区(危旧房)改造,林区林场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。大力弘扬生态文化,开展全民生态教育,使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。
  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扩大。积极履行《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》《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》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,推动国际竹藤组织和亚太森林网络组织参与全球生态事务。与63个国家签署121个林业合作协议,与17个国家开展大熊猫合作研究。推动实施“一带一路”倡议,建立中国—中东欧国家林业合作协调机制、大中亚地区林业合作机制,开展中美、中欧、中非等林业对口磋商,拓展了我国多双边合作路径。开展应对气候变化、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和木材非法采伐等活动,进行林业对外援助,增强了我国在全球生态治理中的话语权。林业对外开放的有效实践,拓展了我国经济对外发展空间,为全球生态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,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。
  林业法治建设成效明显。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,林业和草原法制体系逐步完善。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更加规范,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明显提高,社会公众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。建立了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的公众参与、党政同责、责任终身追究、离任审计等制度。制定了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制度,实行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,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,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草事业的主体责任不断强化。
  始终坚持与时俱进,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林业草原发展道路逐步完善
  40年来,我们坚持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在推进林业草原改革发展的同时,不断总结经验,深化理论研究,对林业草原的认识不断升华,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逐步深入,形成了指导林业草原建设行之有效的思路和做法,有力推动了林业草原事业的发展。
  坚持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实践。始终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统一思想、武装头脑、指导工作,不断提升林业草原工作水平。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真正用这些最新理论成果统领和推进林业草原现代化建设。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战略要求,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不仅使林业草原发展方向正确、目标明确,还为林业草原建设增加了强劲的实践动力。始终坚持尊重自然规律和客观规律,正确处理生态与产业、保护与利用、数量与质量、改革与稳定等重大关系,科学决策,统筹推进,增强了林业草原建设的科学性、系统性、协同性。40年来,林业草原发展方式实现了由以木材生产、畜牧利用为主向以生态保护修复为主的转变,森林、草原、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功能显著增强。
  坚持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大局。坚持在西部大开发、“一带一路”倡议、京津冀协同发展、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中,突出抓好生态保护和修复,为推进国家战略目标实现贡献力量。坚持围绕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、解决“三农”问题、维护粮油安全和生态安全、改善民生福祉等,着力推进林业草原改革,加快发展特色产业,彰显了林草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潜力和作用。坚持围绕履行国际生态公约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、实施“一带一路”倡议,积极推进全球和区域林草治理进程,有效配合了国家整体外交。正因为准确把握并主动融入国家战略,有效服务大局,乘势而上,积极作为,我国林业和草原事业实现了更好更快发展。
 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。40年来,坚持统筹治理,正确处理森林、湿地、草原、荒漠生态系统等生态要素之间的关系,统筹推进荒山造林、湿地保护、退耕还林、草原恢复,增强生态保护修复的系统性和科学性。坚持尊重自然规律,宜封则封、宜造则造、宜林则林、宜灌则灌、宜草则草,乔灌草结合,多造混交林和近自然林。坚持保护优先、自然修复为主,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,坚持封山育林、人工造林并举,坚持治山与治水相结合、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,综合施策,协同发力,着力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、草原、湿地生态系统。
  坚持不断创新林业草原体制机制。40年来,林业草原工作之所以能够永葆生机和活力,关键在于始终坚持解放思想、深化改革、开拓创新,让林业草原事业始终富于创造性、把握规律性、彰显时代性。坚持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,整合实施了一批重大生态工程,集中力量攻坚克难,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开展。坚持尊重基层经验,创新集体林和草原承包体制机制,有效破解农村经营体制发展难题,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,极大地增强了农村发展内生动力。创造性地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、国家储备林建设和森林城市创建等活动,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和草原建设的积极性。通过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,推进林草应用型技术研发市场化、企业化,充分发挥科技在林业和草原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。
  坚持吸引更多力量参与林草建设。林业草原事业的公益性、社会性很强,需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,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。坚持全国“一盘棋”,东中西部一起动,统筹城乡一体化,为林业草原事业提供坚实保障。坚持全党动员、全民动手、全社会参与,吸引更多力量参与植树造林种草、爱绿播绿护绿。坚持将林业草原建设列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,纳入地方发展总体布局,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。坚持以政府为主,引导企业、集体、个人、社会组织等加大投入,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,探索共建共享机制,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,让人民充分享受林业和草原建设成果。
 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努力开创新时代林业和草原事业新局面
  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林业草原改革发展,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,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。他强调,“森林是陆地生态的主体,是国家、民族最大的生存资本,是人类生存的根基,关系生存安全、淡水安全、国土安全、物种安全、气候安全和国家外交大局。必须从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高度来看待这个问题,为子孙后代留下美丽家园,让历史的春秋之笔为当代中国人留下正能量的记录”,“要采取硬措施,制止继续围垦占用湖泊湿地的行为,对有条件恢复的湖泊湿地要退耕还湖还湿”,“荒漠化防治是人类功在当代、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”,“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”,“发展林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,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”,要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”。2016年1月26日,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时,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,“要着力推进国土绿化,坚持全民义务植树活动,加强重点林业工程建设,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。要着力提高森林质量,坚持保护优先、自然修复为主,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、质量优先,坚持封山育林、人工造林并举。要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,宜封则封、宜造则造,宜林则林、宜灌则灌、宜草则草,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。要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,搞好城市内绿化,使城市适宜绿化的地方都绿起来。搞好城市周边绿化,充分利用不适宜耕作的土地开展绿化造林;搞好城市群绿化,扩大城市之间的生态空间。要着力建设国家公园,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,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些自然遗产。要整合设立国家公园,更好保护珍稀濒危动物。要研究制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性法律,更有针对性地制定或修订有关法律法规”。这些重大战略思想,为新时代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,提供了根本遵循。
  党中央、国务院对林业草原工作高度重视,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理念,生态文明建设赋予林草部门重大历史使命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,我国林草建设面临着十分难得的历史机遇,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,加快推进林草事业现代化建设任重道远。各级林业草原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理念,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,全面深化林草改革,切实加强森林、草原、湿地、荒漠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野生动植物保护,积极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,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,不断增强基础保障能力,全力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,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。力争到2020年,林草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,生态状况总体改善,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,森林覆盖率达到23.04%,森林蓄积量达到165亿立方米,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,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000万公顷,草原综合植被综合盖度达到56%。力争到2035年,初步实现林业现代化,生态状况根本好转,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,森林覆盖率达到26%,森林蓄积量达到210亿立方米,湿地面积达到8.3亿亩,75%以上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,草原生态明显改善。
  全面深化改革创新。抓好集体林权制度、草原承包经营制度、国有林场、国有林区等改革,为林草发展持续注入活力和动力。抓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,推行国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。完善公共财政、基础设施、税收、金融等扶持政策,健全森林、草原和湿地生态补偿制度,建立林业和草原投资稳定增长长效机制。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,落实林地和草原用途管制、定额管理、草原围栏禁牧休牧等制度,探索实行林长制,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。加强林业和草原法治建设,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。
  强化生态保护修复。坚持保护优先、自然恢复为主,努力构建规划科学、系统稳定、功能完备的自然生态体系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,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,扩大退耕还林还草,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。加强三北、长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,推动三北、长江等重点地区生态状况持续改善。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,完善政策制度,让天然林更好地休养生息和恢复发展。深入实施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,扩大退耕还湿,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。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治理,压实地方政府防沙治沙责任,推动沙区生态状况持续好转。科学划定林地和森林、草地、湿地、沙地保护红线,全面强化生态资源保护。实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性保护行动,保护好重点野生动植物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。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,最大限度减少资源损失。全面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,搞好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,着力提升森林、草原、湿地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。突出草原的生态功能,完善草原生态补奖政策,加大退化草原治理力度。
  全力推进国家公园试点。针对我国自然保护地存在的突出问题,以保存自然、服务人民、世代传承为目的,加大保护修复力度,理顺管理体制、创新运行机制、强化监督管理和政策支撑,实现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,建立统一规范、分类科学、保护有力的自然保护地体系。加大组织指导力度,全力推进10个国家公园试点,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任务。全面总结试点经验,抓好国家公园建设顶层设计,制定国家层面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和法律法规。明确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功能定位,合理界定区域范围,加快建立分级分类的管理体制、共建共享的发展机制,推动我国自然保护地事业科学发展。
  不断增进人民生态福祉。科学合理利用林业、草原和湿地等生态资源,大力发展木本油料、森林旅游、竹藤花卉、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,积极推动各地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,让广大农民在培育守护绿水青山的同时收获更多金山银山。深入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和乡村绿化行动,大力推进身边增绿,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。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,建设一批特色经济林、花卉苗木基地,确定一批森林小镇、森林人家和生态文化村,加快发展森林康养,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。抓好林草精准扶贫和定点扶贫,助力脱贫攻坚战,让贫困群众收获更多生态红利。
  深入开展对外合作交流。紧紧围绕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和林草中心工作,积极参与林产品贸易、应对气候变化、防沙治沙、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国际合作和生态治理,统筹国际国内两种资源、两个市场,形成林业和草原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。积极履行涉林国际公约,参与全球森林和草原治理体系顶层设计,提高国际合作话语权。认真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承诺目标,发挥大熊猫、朱鹮等“外交使者”的独特作用,为“一带一路”建设提供软实力和绿色支撑。提升林业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水平,创新林产品贸易方式,优化林产品对外贸易结构。深化境外森林资源开发合作,建立一批进口木材资源储备加工交易基地。大力支持国际竹藤组织和亚太森林组织发挥更大作用,积极参与全球生态治理体系构建。
  扎实提升支撑保障水平。实施林业和草原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工程,不断提升林草科技、人才、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水平。深入实施“互联网+”行动和智慧林草工程,搭建更好服务广大农民和基层的林草信息化高速路。全面实施林草科技创新、成果转移转化和标准化提升战略,加强科研机构能力建设,完善科研评价和激励机制,建立产学研用多学科、跨地域协同创新机制,强化基础研究,抓好技术示范与推广应用,着力提升林草科技支撑引领水平。加强基层机构队伍建设,多渠道引进和培养高水平专业人才,为林草事业发展提供更好的人才保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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